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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采购公告 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萧发改投资{2022198号批复,项目代码:2205-330109-04-01-302118,采购人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航股份自筹100%,工程计划投资18164.54万元。现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就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实施公开寻源,诚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国航股份新建配餐楼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9128平方米。其中,配餐楼18638平方米(地上16354平方米、地下2284平方米),污水站410平方米,安检门80平方米。 项目地点:国航股份浙江分公司园区内,北临机组倒班用房、东临货运仓库、南侧及西侧接园区预留发展用地。 采购范围及内容:根据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资料,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辨识与分析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出整改建议,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 2.组织并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形成书面报告。 3.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验收评价报告。 4.配合完成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论证、评审、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月内完成安全评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后1个月内完成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验收标准 1.乙方完成技术咨询工作的形式:同委托方提交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各陆份,并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评价报告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专家论证合格。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乙方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提交委托方,必要时乙方应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达到要求后提交委托方,甲方收到该安全评价报告、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后3日内无异议,即视为符合委托方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6.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安全评价方面的相关业绩。 7.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附截图);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证明文件。 3、2020年1月1日至今从事过安全评价方面的相关业绩。 4、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5、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其他资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13日16点00分(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其他 1、联系人:徐工 01064593669-8076/13263205931 邮箱:jkgccgjyb6@ 2、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 国航官网 (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normal"> {本网站(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FONT-WEIGHT: normal"> 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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