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科普宣教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农【2021】5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益阳市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益阳市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科普宣教点建设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湖南南洞庭湖;
2.2项目规模:项目包含在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边界、功能分区界线附近的主要路口、人口较密集区域设置标识牌100块;在南县的舵杆洲、大通湖区的东大堤、益阳市资阳区的刘家湖、沅江市的青鱼咀、廖潭口、明朗山共计6处设置科普宣教点。
2.3招标范围:在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边界、功能分区界线附近的主要路口、人口较密集区域设置标识牌100块;在南县的舵杆洲、大通湖区的东大堤、益阳市资阳区的刘家湖、沅江市的青鱼咀、廖潭口、明朗山共计6处设置科普宣教点。招标控制价205.14万元。
2.4 服务期限:120个日历日;
2.5质量等级: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face="宋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1日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face="宋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255,="" rgb(255,="" 1.0000pt;="" yes";="" single;"="" 255);="">(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7-6101231。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龙洲南路299号地 址:益阳市梓山西路太古城A座13楼
联 系 人:王文平项目负责人:王琰
电 话:13973717568电 话:07374220880/13707370969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04612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