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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吉首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3)80号文,项目业主为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共改造养路段、杨家坪路、洞河街、雷公井路、拥军路、游泳中心、仓储路及桐油坪片区8个片区,67 个老旧小区,总户数 3500 户,场地整治、垃圾清运共计 42 个小区;维修、更换给水管道 2640 米(含一户一表);雨水管网4700米;清理粪池 28个;新建排污管3500米,排水管道(埋地)2900米,化粪池12个;新建供电管线入地工程(含一户一表)19800米,弱电入地18400米,安装监控设施16套;提质改造道路23900平方米,新增机动车车位 119 个;新增非机动车车位 271 个;配置充电桩 75 个;铺设天然气管道 4985 米;改造、新增垃圾收集点 55 个,购置安装公共位置路灯223 盏;修缮快递设施及公告宣传栏 3620 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及休闲座椅 1 套;公共绿地提质改造1718 平方米;新增消防设施 45 套。增设智能道闸系统 8 套;改造小区大门 25 套。项目总投资为3790.87万元(其中:工程费33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4.85万元,预备费180.52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吉首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城区内八个片区,分别位于养路段片区、杨家坪路片区、峒河街片区、雷公井路片区、拥军路片区、游泳中心片区、仓储路片区、桐油坪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改造养路段、杨家坪路、洞河街、雷公井路、拥军路、游泳中心、仓储路及桐油坪片区8个片区,67 个老旧小区,总户数 3500 户,场地整治、垃圾清运共计 42 个小区;维修、更换给水管道 2640 米(含一户一表);雨水管网4700米;清理粪池 28个;新建排污管3500米,排水管道(埋地)2900米,化粪池12个;新建供电管线入地工程(含一户一表)19800米,弱电入地18400米,安装监控设施16套;提质改造道路23900平方米,新增机动车车位 119 个;新增非机动车车位 271 个;配置充电桩 75 个;铺设天然气管道 4985 米;改造、新增垃圾收集点 55 个,购置安装公共位置路灯223 盏;修缮快递设施及公告宣传栏 3620 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及休闲座椅 1 套;公共绿地提质改造1718 平方米;新增消防设施 45 套。增设智能道闸系统 8 套;改造小区大门 25 套。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30日历天,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要求:33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
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 号)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资【2013】57 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备案、施工招标图纸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
(3)施工部分: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质量要求:
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部分: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采购部分:符合设计文件及招标人要求,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和国务院 2000 年 279 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镇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以兼任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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