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2022-2025年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通用品类协议 |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3年(1+1+1) |
| 项目概况: | 2022-2025年采购物资质量控制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包括国内和国外,以设备及材料制造厂家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为准 |
| 服务内容简介: | 采购物资质量控制的工作范围主要为物资制造监检相关工作,包括并不限于:质量程序文件的确认和审核,生产厂的检验试验计划(ITP)审核、按照检验试验计划(ITP)进行驻厂监造、工厂验收试验(FAT)、现场验收试验(SAT)、完工文件审核、催交等。采购物资包括并不限于结构钢材、长输管线管材、石油管材阀门、管件、电气设备(发电机,变压器,电缆,电控箱,压力表等)、海工结构件、动设备(抽油机,泵,离心机,压缩机)、钻机、吊机、压力容器和橇块、消防设备、通讯系统设备和仪表(包括水下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水下阀门、脐带缆(脐带缆上部终端、脐带缆、脐带缆下部终端)、水下隔离阀系统、水下液压系统设备(液压动力站、液飞线、液压接头、水下液压电磁控制阀、蓄能器、补偿器等)、电飞线、光飞线等。 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技术咨询、质量事件调查分析、供应商评估、供应商实地考察、项目投标支持、人员技术支持等。(详见《技术要求书》中工作范围) 。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持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CNAS(ISO/IEC17020)证书,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应可以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15日到2022年07月22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022-25806029 (2)投标人在完成注册后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在线投标操作步骤请参见中国海洋石油集 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用户手册”。 (3)未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 如投标人在注册和在线投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登陆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点击“供应商操作指南”,按照“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注册指南”中的联系方式分别进行咨询。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和网上投标咨询电话:400-928-2020。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05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定标策略: 一主两辅,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协议,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第一辅协议,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第二辅协议。主协议工作委托金额不低于60%,第一辅协议工作委托金额不高于25%,第二辅协议工作委托金额不高于15%,业主原因除外。 3.其他 3.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有常设的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在中东、北美、欧洲等地驻有分支机构(其母公司或子公司在中东、北美、欧洲等地驻有分支机构同样认可),投标时提供分支机构列表,并列明分支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2投标人投标时应承诺: 1)能够在国内完成项目的物资制造监检相关工作,并能够提供全球范围的物资制造监检相关技术服务。 2)对于存在母公司或子公司的供应商,能够调动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资源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3 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领域(含LNG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在其他领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投标时提供书面书面承诺),生产安全事故定义及等级分类参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最终以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后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为准。 3.4投标人投标时承诺质量控制满足合同、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