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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招标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招标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详细内容:

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建【2023】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澄阳街道华元路北、澄星街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一所8轨24班幼儿园和2班托儿所,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1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16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1273001001
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
澄星幼儿园(暂定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48.00
6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是企业在职人员。(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企业在职人员,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估算编制)、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满足财资评审要求))、施工图设计、报批及施工、验收配合等各阶段设计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勘察、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景观工程、人防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精装修、智能化工程、节能工程、水电安装、暖通设施、消防设施、弱电系统、综合管线(室内、室外)、装配式、绿色建筑、标识系统(楼宇和景观)、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总图及地下室)、门窗幕墙外立面设计及深化等凡涉及本地块所有涉及项目及施工配合、专项设计配合审核等工作。 四、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等于4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在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第二名、第三名各补偿5000元(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应与甲方签订补偿协议,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 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9、本项目集中建设单位: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00:00至2023年06月06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2日 13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漕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蠡塘河路900号
地 址:
苏州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楼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沈建锋
联 系 人:
王鼎祥、岳杰、周琛煦
电 话:
0512-66180117
电 话:
0512-68656936
传 真:
传 真:
0512-68656936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058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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