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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创园4号C地块1号楼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公开招商(综合评议)信息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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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科创园4号C地块1号楼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公开招商(综合评议)信息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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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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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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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天府科创园4号C地块1号楼租赁型公寓(以下简称“五里公寓”)进入常态化运营,成都天投创新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委托方”)拟对五里公寓项目1号楼进行市场化委托运营招商,现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商管理办法》等有关资产招商规定,采用综合评议方式公开征集委托运营方。项目已经具备征集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委托运营招商要求的响应人参与公开征集,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天府科创园4号C地块1号楼租赁型公寓项目委托运营管理公开招商(综合评议)。
二、公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及条件 (一)招商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标的物即为五里公寓项目,位于天府新区煎茶街道,天府大道西侧,华西天府医院北侧。项目依法投资建设,委托方已经取得项目经营管理权,项目为自持型住宅,面积为29115.8平方米,共有408套(户型均为套一),面积分别为64(A户型)、72(B户型)、82(C户型)平方米,按照精装条件交付,拟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委托一家市场化运营主体,按照集中式长租公寓模式进行市场化招租和运营管理。
(二)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内容
委托运营方需按照集中式长租公寓模式,开展五里公寓项目1号楼的招租及运营管理工作,服务范围包括筹备期咨询服务、招租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寓楼栋内保洁及户内零星维修等服务(不含楼栋内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保),并需确保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前达到运营条件。
(三)委托运营服务期限
委托运营服务期限为5年。
(四)委托运营控制条件
1.租金底价20元/平方米/月。
2.合作期内稳定经营期间年出租率不低于80%,爬坡期不超过3个月
(注:爬坡期为从项目正式营业之日起至全项目达到80%出租率的期限)。
3.合作期限内项目总运营成本(采取包干制),不高于项目总收入的20%,委托管理费计提比例与出租率挂钩,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收入的8%。
(注:公寓运营成本包干(含增值税),包含但不限于业务外包费、房间内日常维修、营运支出、项目营销、项目行政管理费、项目人力成本、系统维护等运营开支,不含大物业管理费用)。
4. 项目在稳定经营期间出现连续6个月出租率低于80%,或经营收入低于承诺值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三、公开招商(综合评议)流程 (一)资产委托运营招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公开招商信息公告将在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响应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成都天投创新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成都天顺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2209109100041089
(备注:XX公司响应保证金)
(二)对于成交的响应人,在《委托运营管理协议》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三)对于未成交的其他响应人,在综合评议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凭响应保证金收款收据,发起保证金退款流程,响应保证金无息退回原缴款账户。
(四)公告期结束后进行现场综合评议(具体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综合评议地点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B区1-3号楼5层503室。响应人须按时参加并按要求提供综合评议相关资料。
(五)评选小组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详见附件2综合评议表),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受托方。满足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只有一家,且该响应人同时满足全部委托运营控制条件时,可以选择该响应人的报价成交。
(六)招商结果将在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综合评议要求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合法存续有效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符合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响应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4.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 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禁止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响应材料 响应人参加现场综合评议前,需向委托方出示加盖公章的《响应申请书》原件和响应保证金缴纳凭据(按公示时间要求完成缴纳的)作为入场参加现场综合评议的凭证,否则视为无资格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现场综合评议。
响应人携带以下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均需盖章。电子版拷贝至现场进行现场陈述,纸质版现场交由委托方存档)
参加本次公开招商的现场综合评议(相关资料的准备可参考附件2《综合评议表》):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法参加现场综合评议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函
响应人自行拟定报价函。本项目报价的招商底价均不得超过委托运营控制条件设定的各项底价条件。不满足该招商底价或未报价的在综合评比中总分为0分。
(三)项目运营方案
(四)资信和技术证明文件
(五)行业资格条件
六、特别说明事项 (一)委托方对标的物的交付标准为现状精装修交付,受托方在竞标前已经自行查验、踏勘项目现场,并对房屋适租性完成核实,受托方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且不得因标的物不符合标准或不具备适租性为由,要求委托方进行整改或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二)若委托方在招商过程中发现响应人资格条件存在虚假、不符合本信息公告规定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利终止本次招商并取消竞得人资格,不予退还该响应人竞买保证金。若委托方在《委托运营管理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现受托方资格条件存在虚假、不符合本信息公告规定的情况,委托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委托运营合管理协议》,并追究相应违约赔偿责任。
(三)本次资产委托运营,非经委托方或管理人(如有,下同)同意,不得合营、转包或分包或支解后转由第三方实施,或擅自更换招商确定的集中式长租公寓品牌。
(四)委托运营标的物在公开招商结束后或委托运营期限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物无法委托或不能继续委托的,《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全部终止或部分终止,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共同协商后续事宜。
(五)受托方在委托运营期内未按照合同及响应文件约定开展相关运营管理活动,且经委托方或管理人书面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受托方在委托运营期间进行的运营管理活动或其他行为,给委托方、管理人声誉或商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相邻纠纷、群体性事件,或影响委托运营标的物体所在区域管理秩序,未按委托方或管理人要求妥善解决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七)在委托运营期间,因受托方原因,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或其他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的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事件,由受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委托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投标过程中提交的材料、方案构成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成都天投创新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天府新经济产业园B区1-3号楼4层403办公室
邮 编:610000
联系人:何先生 028-83350195
附件:1.响应申请书
2.综合评议表
成都天投创新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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