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关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招标人当面签收。招标人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0.5小时(即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绿港集团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招标人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开标当天联系人需注意接听电话,如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做出澄清的,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联系上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绿港集团851办公室
收件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4951091
八、因疫情原因,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九、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十、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3月17日9时30分,在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绿港集团838会议室开标。
十二、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码、传真号码。
2.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公告发布媒体: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t;">。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
联系人及电话: 梁工, 0771-4951091
2.监督部门: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及电话: 孙主任, 0771-4739076
附件:/Uploads/file/20230224/20230224111333_74890.doc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