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规划选址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9FW20230301
1.采购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办理有关情况的函》(粤自然资管制〔2019〕960号)规定: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27号)和《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粤自然资发〔2021〕1号)等政策文件,规定了国务院授权和委托广东省审批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事项的审查要求及审批流程;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之规定:“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选址需委托拥有城乡规划相关资质的专题单位进行成果编制。指挥部将组织有资质的服务单位开展对武平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制定报送相关报告、意见、说明图纸等资料,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审批。
项目业主为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国铁集团和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国铁集团关于规范铁路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20〕607号),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采购人参与。
2. 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建设项目地点:武平至梅州铁路广东段。
2.2 建设项目规模:线路正线起自龙龙铁路龙岩至武平段武平站,出站后往南走行,进入广东省境内,并行于长深高速公路西侧,于文福高速收费站西南侧跨越国道 G205 后于蕉岭县东侧山子背村设蕉岭站,出站后往东南跨越长深高速公路,穿越镇山国家森林公园,继续往南至丙村北侧,跨越石窟河,于省道S223 北侧设雁洋西站,出站后上跨漳龙铁路,下穿东环高速公路,于梅州东站西侧跨越梅江后并行开发区一路南行,上跨漳龙铁路和省道 S333 后,引入既有梅州站,在既有场南侧新设高速场,出站上跨梅江后设坝子塘线路所,上跨梅汕客专后沿梅汕客专南侧引入梅州西站,同时修建本线接梅汕客专的上、下行联络线。
广东省新建正线全长89.222km,其中桥梁总长 24.621公里,隧道总长49.008 公里,桥隧总长为 73.629公里,桥隧比例 82.52%。本线接梅汕客专上行联络线 LSCK0+000~LSCK4+073.87,线路长度4.074km;本线接梅汕客专下行联络线 LXCK0+000~LXCK3+063.1771,线路长度 3.063km;改建漳龙铁路GCK237+649.52~GCK240+002.5089,改建长2.353km;瑞梅铁路联络线工程LCK0+830-LCK1+541.8203,线路长0.712km。
2.3 计划工期:自签署合同开始,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协助建设单位获得可研批复为止。
2.4 采购范围及内容:
2.4.1 自签署合同开始,由规划选址专题单位全面承担武平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编制整理规划选址组卷材料,满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号)及附件规定的相关要求,最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协助建设单位获得可研批复为止。
2.4.2 负责依据《广东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报告编制指引》要求编制武平至梅州铁路广东段项目规划选址评估论证报告。
2.4.3 负责依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件要求汇总并整理规划选址组卷材料。
2.4.4 负责协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审查及补正意见,技术层面协助完善相关手续办理。
2.5 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费用预算为 92 万元( 玖拾贰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WMZX-1标。
2.7 质量要求:满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号)及附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资质要求: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符合政策调整的说明。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3月-2023年3月)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规划选址工作相关业绩(附合同)。
3.1.4 财务要求: 2019年~2021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1.5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其他人员、设施设备应满足项目相关要求。
3.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其他情形:与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7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联系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到gtsanzu@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127445505)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谈判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4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3日9时00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15号渔景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15号渔景大厦
邮编:518001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55-61987258
电子邮箱:shenjzjcb@
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
邮编:100071
联系人:郭工、刘工、庞工
电话:18127445505、15813384741
电子邮件:gtsanzu@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