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内蒙古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3-01 |
|
详细内容:
|
| | 项目编号 | DO23020358 | 项目名称 | 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3/02 -- 09: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2/28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3/02-- 09:00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
|
尊敬的供应商:
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项目单源直接采购已具备洽谈协商条件,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洽谈。本项目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
1.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包钢股份炼钢厂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 朱元江 联系电话: 1384722143 |
2.项目名称:
|
|
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 2.1工作要求(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2.2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模板附件。
|
3.项目编号
|
|
DO23020358 |
4.拟采购项目说明
|
|
项目DO23020358,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服务 ,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附件(如有) |
|
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炼钢厂厂房封闭超低排放治理工程-造价标段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
出具最终造价报告一次性付清 |
3,000.00 |
0.00 | 含税 |
|
5.采用单源直接采购的条件说明
|
|
本项目依据《包钢(集团)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拟采用单源直接采购方式。 |
7.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
|
拟定供应商名称:包头市方圆高士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拟定供应商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六楼 |
8.拟协商的时间、地点
|
|
拟协商时间:2023年3月2日拟协商地点: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9.招标中心联系方式
|
|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霍志平(项目负责人) 0472-2669649 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
|
2023/02/28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