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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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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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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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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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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 预招标公告 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进行国内公开预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招标编号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XTC-A1-23700054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二标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江华县白芒营三期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乡、桥市乡和东田镇之间的苦干岭、猴山村、隔河村、莲山以及张家山一带,海拔高程在300m~500m 之间,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场址范围内大部分山体灰岩裸露,植被主要为灌木。 本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100MW。本项目与江华县白芒营三期风电场共用一座升压站,将白芒营三期和沱江风电场打捆,以1回110kV 线路接入瑶都220kV变电站110kV母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2.2本次招标范围:江华县白芒营三期风电场工程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风机基础包括基坑开挖、回填、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锚笼安装、混凝土工程、二次灌浆、基础内接地、电缆预埋管及排水管敷设、基础防水工程、沉降观测点及基准点埋设等; 箱变基础包括基坑开挖、回填、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以及护栏盖板等;防火墙基础开挖、回填、上部框架结构及砌筑工程等;储油池基础开挖、回填、安装等; 风机及箱变基础的接地施工,基础锚栓的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等;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其他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本工程弃土场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本次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达到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 4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 5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50MW及以上规模的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 6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 7诚信履约:诚信履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金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5、报名时间及要求:5.1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工作时间为:每日9: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各投标人将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以下邮箱:fdxm_sg@。5.2潜在投标人请同时将以下联系信息发送至fdxm_sg@。5.2.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5.2.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及业绩。6、招标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6.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6.3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应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6.4现场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截止时间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并原封退回。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10、本次预招标及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招标标的项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2)招标标的项目通过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3)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加盖买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书面通知。如上述1)-3)项未全部达成,本次预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风险,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先生地 址: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风电大厦邮 编:100048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邮 编:100044联 系 人:冒海燕、杜振方 电 话:13911104547、13720096209 电子邮件:fdxm_sg@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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