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茫溪河流域干流(井研段)污水处理厂(站)尾水人工湿地水
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茫溪河流域干流(井研段)污水处理厂(站)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井发改审【202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井发改审【2021】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井研县研城街道霁虹村、千佛镇千佛村、三江镇三江村、马踏镇石泉村、王村镇永兴村;
2.2项目规模:茫溪河流域干流(井研段)沿线污水处理厂(站)(一期)36923.28平方米尾水垂直潜流式人工湿地及输水管、堡坎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井研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 4800m³/d,井研县马踏镇污水处理站湿地设计规模为 5000m³/d,其中 1500m³/d为马踏镇污水处理站尾水,其余3500m³/d为茫溪河河水,井研县王村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600m³/d,井研县三江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 500m³/d,井研县千佛镇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设计规模为 500m³/d,治理目标:经人工湿地净化实现湿地出水口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总磷、氨氮、COD)达到 Ⅲ类水质标准。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满足评审要求;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建成后两年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时间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起计算)。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4946.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的市政或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þ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þ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施工单位牵头;(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交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即可;(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8日23时59分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 class="csCBCB67EA">),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12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0833--3713635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 E5 区 1502-1508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6026626
2023 年 3 月 7 日
相关资料下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