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合同执行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人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近三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时整;下午14:3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获取,并将下列的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2431066037@邮箱内,允许在2023年7月4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③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或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文件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文件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3年7月5日14 :00至14:30递交至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递交的,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在2023年7月4日17: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至绍兴市越城区中兴南路2012号(南池村车站)一楼,联系人:李玲玲,电话18258029811,建议采用顺丰邮寄),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5日14时30分整。
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应于2023年7月5日14时30分整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环城南路422号3号楼101开标室)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沈侃雯0575-85553767
招标代理单位: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李玲玲18258029811
监管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吕瑾0575-88050323
十二、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绍兴市燃气产业有限公司
绍兴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