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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包钢排口监测条件改造总包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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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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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O23040077 | 项目名称 | 包钢排口监测条件改造总包工程 |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4/16 -- 24: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4/11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4/18-- 09:00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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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项目编号ZO23040077 |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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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23040077,包钢排口监测条件改造总包工程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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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包钢排口监测条件改造总包工程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0日前完工。 |
详见公告 |
17,921,000.00 |
1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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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为实现超低排放,根据包钢各单位排口现状梳理检查形成的《包钢超低排放预评估报告》,各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就有组织排放整改工作细化了实施方案。要求整改工作按期推进,要求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按规范组织实施,实现达标排放。招标内容:排口整改工作要实现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置规范化和CEMS设备硬件及安装合规性。达到《长流程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A级企业标准。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9]922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T/CAEPI 46-2022)中的相关要求。整改点位数量长材厂3个、钢管公司17个、轨梁厂2个、薄板厂19个、仓储中心3个、特钢分公司2个,共计46个。招标范围:轧钢区域各单位排口监测整改总包项目涉及薄板厂、轨梁厂、长材厂、特钢分公司、钢管公司、仓储中心,专业包括土建钢结构、机电、仪表、自动化等。总包范围内的设备、土建(含土方外弃及合规处置)、电气、仪表、通信、保温、环保设施、无用设施拆除、迁移(含固废合规处理)、绿化绿植迁移、地下障碍物的处理等内容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规程编写、培训。拆除废钢按包钢规定归包钢。废物废钢的运输依据包钢规定由总包方负责。最高限价:1795万(不含税),其中:建安费1330万元(不含税),设备费465万元(不含税)。付款方式:建安费付款方式:按工程量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开具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设备费付款方式:设备费预付30%,出卖方同时开具等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货到验收合格且开具100%发票付设备价款的60%,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付款形式:商业承兑汇票。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形式为无条件银行保函或现金,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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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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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包钢排口监测条件改造总包工程 |
1.具有国家住建部门或国家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5.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具有2020年至今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业绩和超低排放监测系统改造项目施工业绩(各一份),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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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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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16 24: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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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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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4/18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30.21.204)。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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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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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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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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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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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地 址:包钢厂区 联 系 人:吴永宏 联系电话:2664719 招标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昱博 0472-2669628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客服专线:0472-2663666 |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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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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