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9px;">)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2023年03月03日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交易文件的修改
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级提高的加1.0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1条公路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需附证明材料),每增加一个加1.0分,最多加1.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除外)。”此项内容修改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项目负责人职称等级提高的加1.0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附证明材料),每增加一个加1.0分,最多加1.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除外)。”
2.本补遗书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与交易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姜家镇白坪村至安徽璜田连接线工程设计交易第一号补遗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