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2025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Y-C-002-002
项目名称:2023-2025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3600000.00元
其中,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
注: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中标后实际服务费金额按投标人实际发生工作量与投标综合单价结算。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如下,供应商报价时所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下述对应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 二标段 告知承诺制项目的评估及考核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元/份) |
|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考核 | 2000 |
釆购需求:
1、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 2023-2024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商 | 1 |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项目的评估及考核 |
| 2 | 告知承诺制项目的评估及考核 |
(1)每家投标单位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累计中标标段数量不得超过1个。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1个,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2)开标顺序按标段1-2数字递增顺序进行开标。投标时,投标人仅可在其获取招标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投标,若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3)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4)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2、项目基本标准
环评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环保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3、交付时间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收到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会,环评报告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收到委托书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可函审),环评报告修改结束后5个工作日出具技术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审核、考核:收到委托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审查并提供评审意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height: 150%;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roman";="" new="" "times="" yes";="" 255);"="" 255,="" rgb(255,="" 1.0000pt;="">)―“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