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2】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西昌市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经信审批【2022】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高枧乡中所村五组、七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5152.40 ㎡(约合7.7亩),总建筑面积为7557.8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26.90 ㎡,地下建筑面积2330.97 ㎡。建设内容包括: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区等办案业务用房以及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市政管线、绿化、场内道路用地、蓄水池、围墙、大门等;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施工 ;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其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项合同中标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5月31日 登录四川建设网( class="cs3B0A1AB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如递交备份文件,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西昌市什字街42号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胡老师
电 话: 0834-328494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28-86762961
传 真: 028-8676296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5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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