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迁改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变更设计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重新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GZ03-FW2023-GZZ08
1.采购条件
根据原铁道部《关于细化铁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清理概算送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2)82号),征地拆迁、材料价差、岩溶处理需进行第三方审价。为加强投资过程控制,为提高项目造价的准确性与有效性,确保合规合法进行工程结算,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对项目设计范围内的迁改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变更项目及其造价进行第三方审价咨询。
项目业主为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广西自治区、广东省,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重新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佛山市、广州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贵广铁路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 6 条主轴通道和高铁“八纵八横”兰(西)广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位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投资58.28亿元,其中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广州局管界(含广州枢纽)代建工程约 10.92 亿元,正线长度117.338KM,项目建设总工期 1.5 年。
2.3 采购范围: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广州局集团管段设计范围内的迁改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变更设计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本项目竣工决算止。
2.5 采购内容
2.5.1三电迁改等迁改工程(含地面、地下各种管线迁改等)
①迁改工程的过程参与,迁改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 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迁改方案的咨询、合同的谈判、费用的核定;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迁改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迁改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迁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分阶段出具审价报告及总报告(含对应的按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⑦与设计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原因说明等,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概算调整报告。
2.5.2材料价差:
①审核施工期产生的甲供料设备价差以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指定的可调价差材料的价差、电价差、火车运价差、变更设计材料价差及其他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文件可调整的差价。
②配合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进行阶段性调整并出具阶段性审价报告,为建设单位对各项价差的验工计价工作提供依据。
③配合建设单位对批准调整后的各项价差进行分劈等工作。
④配合建设单位在概算清理、竣工决算等阶段对材料价差的调整及结算等工作,并出具最终审价报告。
2.5.3岩溶处理:
审核数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定额及费率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签认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合、签认手续的齐全性和真实性;工程数量及费用的审核。
2.5.4变更设计:
①工程的过程参与,工程的数量确认、费用审核,对个案、特殊项目进行咨询、审价。
②审核工程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③审核工程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是否合适。
④审核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现场实施工程数量是否真实、准确。
⑤审核预算编制原则、定额选用、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⑥按甲方要求出具审价报告(含对应的要求格式的分类统计报表)。
2.5.5工程量清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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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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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价项目预估造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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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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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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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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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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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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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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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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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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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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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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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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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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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被审价项目费用为送审项目的增减投资额绝对值。
②迁改工程为通防、给排水、改沟改河等工程。
③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
2.6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6000元(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资格要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其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提供经营范围的查询地址和网页截图),并提供企业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1.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具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价咨询业绩(审价咨询内容应包含迁改(含三电)工程、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内容,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
3.1.4 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近3年)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主审)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线性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审价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6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第三方审价任务的能力。
3.1.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
(2)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谈判响应人与本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 12日16时00分,进行线上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gtgzzhb@购买磋商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020-61333211)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谈判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4 原已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如继续参加本次谈判,请于本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版扫描件以及联系人、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发送到gtgzzhb@免费更换磋商谈判文件。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6日09时0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22号嘉星广场21~25楼
邮编:510000
联系人:李铁梅 刘育初 薛世龙
电话:020-61333211、020-61333324
电子邮件:gtgzzhb@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09室邮编:100071联系人:刘工、郭工电话:18127445505电子邮件:gtsanzu@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