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环湖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改建道路长度约1.95公里,道路红线宽20米,由现状双向2车道改为双向4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建现状破损机动车道路面,按照最新规范要求改造现状雨污水管道,增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及配套附属设施。
2、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3、合同履约期限:240日历天 。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4、最高投标限价:42.75万元,本项目设有招标人期望值 (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具体金额为40.61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8、其他要求:
(1)外省企业须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其他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
2、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12日至17时00分止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20楼代理部)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二楼开标三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大厦20楼(东门进)代理部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1512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