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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30在中拍平台(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厦门特拍-公开招租-第28期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401室、404室招租
序号 |
房屋坐落 |
所在楼层 |
房屋用途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起拍价(元/月)
|
1 |
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401室 |
4 |
办公 |
252.41 |
5年 |
7068 |
2 |
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404室 |
4 |
办公 |
233.65 |
5年 |
6543 |
备注 |
1、租金付款方式:押金按三个月租金计算,租金一季度结算一次;
2、租赁期第3年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
基础上递增3%。 |
二、项目挂牌招租相关要求:
1、标的具体明细如下:
标的1: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401室,建筑面积为252.41㎡,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限5年;标的2:集美区杏东路27号(金融大厦)404室,建筑面积为233.65㎡,房屋用途为办公,租赁期限5年;
2、承租期间承租人可以对承租房进行装修,但不得更改房屋的结构及布局(装修方案需书面报经出租人同意);租赁期满,在不影响房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拆除由承租人出资添置的相关家用电器(不含灯具)。
3、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损毁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4、承租期间,如遇政府行为或出租人其他事项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承租期间承租人须向出租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租金计算。承租期满时,承租人无过错行为,则由出租人无息退还。
6、租赁期间,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向出租人提供经营证照:
(1)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为其本人;
(2)承租人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应当为承租人;若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非承租人的,其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应当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股东。
7、根据厦集财综【2020】58号文“五、实行公开招租(三)企业自行公开招租过程中,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经企业批准后,可以按实际报价但不能低于招租底价签订租赁协议。”的规定,本项目此次招租符合条件报名者只有1家,符合项目招租要求和条件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则可以推荐其为本项目承租人。
三、竞租人人资格要求:
意向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在本项目招租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以及没有存在合同相关纠纷。意向人有失信记录的(含商事主体股东及实际控股人)报名无效,意向人应提供本项目招租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信用厦门”网站(
四、租赁期限:5年。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对该项目租金标准作如下设定:前2年月租金为中标价,从第3年开始,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
3、付款方式:租金一季度支付一次,由承租人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出租人,首期租金的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
六、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502单元
联系方式:/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厦门特拍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92-5055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 话:0592-505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