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单位人员(4 分):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得 1 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 分,本项满分 1.5 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 中级职称得 0.5 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 分。本项满分 1 分。 3、安全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得 1 分,同时具有安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 0.5 分,本项满分1.5 分。 设计单位人员(12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加1.5分,本项满分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5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满分2分。 4、水电改造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加1.5分,本项满分3分。 5、消防系统改造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得1分。本项满分1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满分1.5分。 备注:以上设计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省外企业人员、证件必须是入川备案登记人 员、证件,所有证件信息需通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门户网站查询并 将网络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