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BDHGY-2022022
2.1.2项目名称:张家口堡文化保护旅游发展项目―一般院落修缮(屋面修缮)
2.1.3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堡区域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张家口堡文化保护旅游发展项目―一般院落修缮(屋面修缮),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张家口堡区域。
本次实施内容:对玉皇阁1-20号院、玉皇阁22-39号院及城墙拔草、书院巷2-13号院、马道底1-85号院、鼓楼西街2-10号院、鼓楼西街25-37号院、鼓楼西街36号院北房屋面返修--砌筑工艺玉带脊、玉皇阁15号院西房仿古檐、玉皇阁17号院东房修复及院内维修、东门大街12-44号院,锦泉兴巷2号院、北关街24、22、60号院、棋盘街2-12号院、奶奶庙前街1-11号院、奶奶庙后街2-19号院,五道庙1-4号院、鼓楼北街1-9号院,中营署、鼓楼西街1号门楼地面维修、鼓楼东街1-28号院、鼓楼南街2-11号院、堡子里二道巷1-29号院等景点进行修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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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2022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2年6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开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