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2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改造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内办公楼、检修车间、综合楼内的空调管道和风机盘管改造,范围为各单体建筑空调水系统末端及厂区空调水管道。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52425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不含税价格为1607729.36元人民币。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开工通知后90天内完工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暖通空调安装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3.3.3 投标人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单位章;或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单位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其他: / 。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递送: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4 月4 日9 时30 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顺丰快递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7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开标室(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投标文件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 月4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发展大厦B座1704室)。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3.5 万元整 7.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 月31 日15时整(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③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茅山花园村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4-88078350 招标代理人: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 系 人:李淑媛、张谭舒缨 电 话:0574-26896676、0574-26896673 电子邮件:509504968@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