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辽宁丹东分行办公用品定点供应项目 2、
项目编号:0614SY210782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4、
资金企业自筹 5、
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工商银行辽宁丹东分行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服务周期:2年。 7、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2家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二、公正性要求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6)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办公用品销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四、企业规模要求 (7)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办公用品销售行业小型规模企业,具体要求为:行业排名靠前、具有一定的销售能力。 五、财务能力要求 (8)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9)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六、服务能力要求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1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3)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
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1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的网站下载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等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请到(2)所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
文件领取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3)
文件发售联系人:银玥、隋勇 (4)
联系电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传真:024-22503601 (5)
联系邮箱:syzbsc@163.com (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12月2日10时前递交至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12月2日10时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联系人:杨永祥 电话:0415-281812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银月、隋勇 电 话:024-22525779、024-22503596 传 真:024-22503601 电子邮件:syzbsc@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户 名: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总站路支行 账 号:3301002319200005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