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2010268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和驾驶证证夹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001包:文件领取截止时间:由2023-02-23 17:00变更为2023-03-10 17:00
001包:开标时间变更:由2023-03-08 09:00变更为2023-03-23 09:00
001包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服务明细:2.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原内容:纸张应使用定量为115g/㎡~157g/㎡、双面涂布、有光型、质量为一等品及以上等级的铜版纸,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10335.1-2005的规定。->变更为:纸张应使用定量为115g/㎡~157g/㎡、双面涂布、有光型、质量为一等品及以上等级的铜版纸,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10335.1-2017的规定。
001包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服务明细:2.3;行驶证证夹,原内容:证夹材质及厚度:外皮为环保人造革,厚度≥500μm±25μm;外皮内膜厚度≥200μm±10μm;内衬插板为PVC材质,厚度≥500μm±25μm;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无味PVC材质,厚度≥200μm±10μm。以上原材料环保均需达到国标,证件无挥发性有害物质,无毒无味。->变更为:证夹材质及厚度:外皮为环保人造革,厚度≥500μm±25μm;外皮内膜厚度≥200μm±10μm;内衬插板为PVC材质,厚度≥500μm±25μm;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无味PVC材质,厚度≥200μm±10μm。证件无挥发性有害物质,无毒无味。
001包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服务明细:2.4;驾驶证证夹,原内容:证夹材质:外皮为环保人造革,厚度≥500μm±25μm;外皮内膜厚度≥200μm±10μm;内衬插板为PVC材质,厚度≥500μm±25μm;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无味PVC材质,厚度≥200μm±10μm。
以上原材料环保均需达到国标,证件无挥发性有害物质,无毒无味。->变更为:证夹材质:外皮为环保人造革,厚度≥500μm±25μm;外皮内膜厚度≥200μm±10μm;内衬插板为PVC材质,厚度≥500μm±25μm;插页及内皮为透明、无色、无味PVC材质,厚度≥200μm±10μm。
证件无挥发性有害物质,无毒无味。
评标办法相关实质性变动内容:
001包技术部分评审中:第1条“指标评价”,最高分由“33.0分”变更为“36.0分”。
001包技术部分评审中:第2条“检验报告评价”,最高分由“10.0分”变更为“5.0分”,评审标准由“对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评价:1、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检验报告,有且全部检测项合格得2分,每有1个不合格项扣0.5分,扣完为止。2、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行驶证证夹和驾驶证证夹的材质厚度检测报告,全部符合得2分,每有1个不合格项扣0.5分,扣完为止。3、环保检测报告: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填充塑片环保检测报告;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透明PVC材质环保检测报告;行驶证证夹外皮PVC蓝色人造革环保检测报告;行驶证证夹外皮内膜PVC蓝色环保检测报告;驾驶证证夹外皮PVC黑色人造革环保检测报告;驾驶证证夹外皮内膜PVC黑色环保检测报告,全部符合得6分,每缺少一项检测报告或报告不合格扣1分。”变更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评价:1、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行驶证证夹、驾驶证证夹检验报告,有且全部检测项合格得2分,每有1个不合格项扣0.5分,扣完为止。2、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行驶证证夹和驾驶证证夹的外皮、外皮内膜、内衬插板、插页及内皮厚度检测报告,全部符合招标文件需求得3分,每有 1个不合格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001包技术部分评审中:第3条“生产设备评价”,评审标准由“对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需具有平版印刷机(对开4色及以上)、票据轮转印刷机(8色及以上)、工业用激光机、高周波塑料熔接机、烫金机、不干胶标签印刷机(正背4色以上具有涂胶、喷码、模切、裁单功能)。以上设备或同功能、用途设备齐全的得12分,每缺少1种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备注: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图片。”变更为“对投标人提供的生产设备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需具有平版印刷机、票据轮转印刷机、工业用激光机、高周波塑料熔接机、烫金机、不干胶标签印刷机(具有涂胶、喷码、模切、裁单功能)。以上设备或同功能、用途设备齐全的得 12 分,每缺少1 种设备扣 2 分,扣完为止。备注: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及设备图片。”
001包服务部分评审中:第1条“服务方案评价”,最高分由“6.0分”变更为“8.0分”,评审标准由“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服务能力、服务承诺、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符合要求得2分,存在瑕疵只得1分,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对服务能力、服务承诺、应急处置、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项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完全符合要求得2分,存在瑕疵只得1分,不符合要求或者不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 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33号交警总队
联系方式:0531-85122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
联系方式:0531-51778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李双;周永晖
电 话:0531-5177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