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00:00至2023年05月16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24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 7.4 其它要求: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认中标候选人排序,如当有效标投标不超过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中标人及排序,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认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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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