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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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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第七标段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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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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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东港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东交发〔202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交通部门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交通部门投资34.48%,地方财政配套65.5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包括32条线路共71.648公里,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一标段,共6条线路6.202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二标段,共1条线路8.154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三标段,共1条线路11.61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四标段,共7条线路18.019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五标段,共7条线路7.103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六标段,共4条线路11.468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港市2023年乡村级公路大中修工程第七标段,共6条线路9.092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前完工(详细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业绩
投标单位近五年内(指交工验收时间为自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近五年累计类似业绩施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指: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或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企业信誉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单位须具有A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办理信用报告须知可登陆信用辽宁网(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社保系统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养护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拟任安排,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3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3月27日16时30分止,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7.6万元;二标段:12.2万元;三标段:12.4万元;四标段:10万元;五标段:7万元;六标段:13万元;七标段:7.4万元。
5.1招标人不予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丹东)、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栾先生
电话:0415-71895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15-276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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