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工业数据集成平台及分析应用开发 |
| 完工期: | 2024年6月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项目概况: | 气电集团在投产和新建LNG接收站和电厂项目均建有各自的生产监控与管理系统,为充分利用现有信息系统的数据,解决站场跨系统的信息查询和数据共享难题,本项目旨在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气电集团的LNG工业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平台,实现LNG生产数据的云边端一体化集成存储,同时围绕设备运行安全,开发设备故障预警与辅助诊断模型。 |
| 项目所在地: | 北京市 |
| 服务内容简介: | 采购一套具备数据采集、融合、存储、转发功能模块的工业物联平台,基于此平台,开发设备故障预警与辅助诊断模型及应用,分别在珠海LNG接收站、中山嘉明电厂和江苏LNG接收站项目的安装、部署和测试,并采购一套至少具备数据管理、模型训练、模型管理和基础管控等功能的工业大数据分析建模平台,在北京部署该平台和工业物联平台,开展模型训练与优化迭代工作。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国家认可经营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及以上资质认证;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3.业绩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提供: 1)2项已完成的业绩,业绩属于以下三类业绩之一或之二: a)工业物联网类; b)工业大数据平台类; c)工业数据集成平台类。 2)2项已完成业绩,业绩属于以下三类业绩之一或之二: a)人工智能类; b)数据分析挖掘类; c)预测性维护类。 并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证明。业绩合同包括合同、合同签署页(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和关键技术指标内容和有效的业主(甲方)联系方式等(原件备查),合同业绩认定有效时间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 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到2022年07月12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通过网银在线支付进行购买。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采办业务系统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对于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错误等问题,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提醒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必须备注采办包名称及编号,投标人应在标书发售期间尽早购买,避免在截止日当天在线支付遇到问题而导致支付不成功。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务必看清楚所投标段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款。 4.投标人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按要求和格式填写“响应商务和技术星号(★)条款情况公告”和“具备的资质及近年完成的投标业绩公告”内容。投标人所填写的公告表中内容将在开标阶段公告。投标人应对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履行保密职责。 5.投诉联系人 张清 电话010-84527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