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其委托代理人须为牵头人的授权代表且须为同一个人,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牵头人指定并注册在牵头人单位。④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⑤联合体成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08日00:00至2023年05月15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3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未失实或者弄虚作假;5、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法。最终由招标人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6、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本项目公告中工期调整为450天。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