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省纪委监委新建留置看护保障用房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为省纪委监委新建留置看护保障用房项目勘察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纪委监委新建留置看护保障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2.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3.建设规模:新建保障用房建筑面积4655.69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面积800平方米,道路恢复及铺装面积1100平方米及综合管网工程等;
4.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院内;
5.资金省本级基本建设投资;
6.勘察设计周期:勘察1天,设计3天;
7.招标范围:前期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勘察;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主办人为设计单位。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请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2月4日-2021年2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时。
2.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宁
电 话:024-233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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