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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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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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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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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348.860292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工程概况: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马头村标准化牛场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主要内容有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门窗工
程、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等。其中一标段:建设两栋牛舍单栋990平方米,共1980平方米;干草料棚1500平方米。二标段:建设牛棚5个共135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头村标准化牛场;(002)寨前村标准化牛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头村标准化牛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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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002寨前村标准化牛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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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0日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08时4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30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0051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29
2、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标准化牛场(马头村标准化牛场、寨前村标准化牛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488602.92元
最高限价:3488602.92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1马头村标准化牛场2047830.262047830.26
22寨前村标准化牛场1440772.661440772.6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本项目工程概况:2023年新安县五头镇马头村标准化牛场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主要内容有土方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门窗工程、装饰工程、电气、给排水等。其中一标段:建设两栋牛舍单栋990平方米,共1980平方米;干草料棚1500平方米。二标段:建设牛棚5个共1350平方米。
5.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5.2工期:45日历天
5.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7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2个标包
供应商可任意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若同一供应商在本项目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序号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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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6)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30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379-673411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992275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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