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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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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基坑支护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项目编号
E4404000001004081001
项目名称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基坑支护工程
标题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北围院区新建工程(一期)基坑支护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招标人名称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港湾1号高新基建公司
联系人
冼绮琪
联系电话
0756-3923156
招标代理名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珠海市唐家湾大学路101号清华科技园二期4栋(H座)10层
联系人
陈俏华
联系电话
0756-2605805
内容
投标人,本项目做招标文件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项预算金额:
“□[ ]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120,173,153.77]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现修改为:
“■[114,624,435.41]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2、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项最高投标限价:
“□[ ]元。
■暂定[120,173,153.77]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现修改为:
“■[114,624,435.41]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项招标工程量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现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4、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4.1项投标保证金金额:
“■[2,400,000.00]元。”
现修改为:
“■[2,290,000.00]元。”
5、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项暂列金额:
“■按照[5,722,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现修改为:
“■按照[5,458,000.00]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6、原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6,735,100.92]元报价,不得竞争。”
现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6,647,102.33]元报价,不得竞争。”
7、补充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8、更新招标文件附件二:招标工程量清单。
9、更新招标文件附件三:招标预算PDF版。
10、更新招标文件附件四:设计文件。
说明: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高新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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