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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东海县公安局监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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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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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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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公安局监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东海县公安局监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12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段编号:320722-F-2023021-1
2、标段名称:东海县公安局监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3、采购货物品种:粮油类、肉禽类、蛋类、冷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及干货调味品类等物资品。具体详见食材技术要求清单。
4、货物用量:以实际采购为准。
5、采购预算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价折扣率。
采购人食材年度预算168万元,报价主要依据为千庄超市、家得福超市、海陵农贸菜市场当月货品价格的平均值,供应商自行填报价折扣率,数量据实结算。
6、采购要求:拟选取供应商1家,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12-2023年2月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可享受价格折算,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7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乙方需在双方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提交给甲方。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需在合同期满后2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海县公安局
地 址:东海县振兴路99号
联系方式:15805129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总工会北门水岸名城南门东路南中企华建友
联系方式:丁工 1893658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
电 话:1580512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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