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景发改 农字【2023】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级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景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景县连镇乡北街村 2 工程规模:建设面积为 3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和设备 安装部分3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 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 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 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 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 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 关专业)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 ( 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 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网站 ( 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外地投 标人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投 标 人 需 登 录 “ 九 安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 任。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请及时登录“九安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咨询办理)。因疫 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聚集,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不得参加现场开标, 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解密。3、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县分中心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9:00:00至2023-03-11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 平台上、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景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维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景县景华大街与董仲舒路交叉口西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 |
| 邮编: | / | 邮编: | 053200 |
| 联系人: | 齐雪 | 联系人: | 李建魁 |
| 电话: | 0318-8018577 | 电话: | 0318-801857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