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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垫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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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垫片采购框架协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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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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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HNY-2023-02-01-027)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
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实施单位,负责中化能源下属企业物资集中采购。
现对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垫片采购框架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用垫片,包括缠绕垫、波齿复合
垫、金属环垫等。
2.1通过本次招标,将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排名选取2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框架协议。
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少于2家,则本项目可选取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分别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
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若2025年12月31日后项目仍未结束,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
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招标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
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2.3招标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本项目最终选取2家中标人,第一中标人为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下的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供货。
第二中标人为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下的3.2万吨/年碳四炔烃加氢项目、青兰山预留地新建原油储罐项目、青兰山外购重石脑油流程优化项目、7万吨/年石化渣油生产高性能炭黑工业示范项目、空压站新增空压机及冷却塔项目、85万吨/年全厂饱和液化气分离项目、新建10万吨/年EVA装置项目、14万吨/年EVA扩建项目供货。
若后续中化能源泉州基地产业升级项目有新建的,超出以上范围的项目,则由第一中标人供货。
若第一中标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招标人将向第二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
若第二中标人不能及时交货、或出现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则招标人将向第一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
买方对卖方的实际采购量、实际采购份额不作任何保证。
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份额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4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
3.交货期要求:垫片下订单后30天内交货,具体到货时间以订单合同约定为准。
4.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2日下午17: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络标书销售:请登录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
首次使用SCM集采平台的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详见门户页底端操作指南。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5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截止时间:2023年3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
8.2递交方式:
本项目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投标的,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前,至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
(
未办理CA将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
完成CA的绑定后,在中化能源SCM集采平台下载投标管家工具(附带操作手册),通过投标管家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为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9.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10.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2)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信誉要求:
A.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B.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煤化工行业的垫片累计销售业绩不能少于1000万元。
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包括首
页、签字页、清单页及能够清晰表示供货产品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无合同复印件,或以上材料中关键信息不清晰或信息不完整的均为无效业绩。
以上资料均应盖投标人公章。
若合同签订方为工程公司或建设公司,合同或发票中明确了最终用户,则视为有效业绩;
若合同或发票中无最终用户信息或最终用户信息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
以上(1)-(6)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中时间以发出的招标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188号21层(名义楼层25层)
邮编:201103
招标联系人:崔焱
联系电话:17611543700
电子邮件:cuiyan05@
采购联系人:张剑
联系电话:18965551772
电子邮件:zhangjian02@
平台技术支持:4008188227转2
监督部门: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2号院佑安国际大厦5层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纪检与风控合规部纪检岗
邮编:100069
举报电话:010-57392945
举报邮箱:nykjxf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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