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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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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Y-2023-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皮肤毛发镜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9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皮肤毛发镜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皮肤毛发镜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皮肤毛发镜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
4、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其附件、附表、产品技术要求,且必须完整清晰、不得遮盖涂改)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留存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18,获取方式:现场发售,3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三楼学术报告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谈固院区住院三楼学术报告厅
七、其他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皮肤毛发镜采购;
供货期:7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16号
联系人:张丽
电话:0311-852817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航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18
联系人:王天赐
电话:0311-6790129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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