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3-2024年换电柜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103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集采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订单下单在地市现役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后开始。
1.1.2预估规模/工程量:本项目拟采购除丽水、舟山外全省2023-2024年换电柜施工服务,包括换电柜安装、外市电施工等工作内容。采购预算含税900万元,以中标份额预算金额(含税)*中标折扣为合同金额上限,按需下单结算。清单如下:
| 序号 | 地市 | 预估规模(换电柜数量)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 1 | 杭州 | 800 | 320 |
| 2 | 嘉兴 | 150 | 60 |
| 3 | 湖州 | 100 | 40 |
| 4 | 宁波 | 400 | 160 |
| 5 | 绍兴 | 100 | 40 |
| 6 | 温州 | 300 | 120 |
| 7 | 台州 | 150 | 60 |
| 8 | 金华 | 200 | 80 |
| 9 | 衢州 | 50 | 20 |
| 合计 | 2250 | 900 |
1.1.3实施地域:浙江省(不含丽水、舟山)
1.1.4★计划工期:单站下发订单后15日内完成。
1.1.5保修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 排名 | 含税份额预算金额(万元) | 份额 | 实施地域 |
| 第一名 | 420 | 46.7% | 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 |
| 第二名 | 200 | 22.2% | 宁波市、绍兴市 |
| 第三名 | 180 | 20% | 温州市、台州市 |
| 第四名 | 100 | 11.1% | 金华市、衢州市 |
| 合计 | 900 | 100% | / |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电监会或能源局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已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要求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提供相对应的资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安管人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2)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证书:
a.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3)配置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说明:
(1)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2)各配置的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不得与其他岗位人员为同一人,否则,该其他岗位人员不予认可。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类似业绩【换电柜安装或外市电施工或动力配套设备安装】。
证明材料: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控股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11日17时30分至2023年04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 font-weight: bold;">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电子标书费发票(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供应商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注意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04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以纸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如:纸质银行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