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81-00002
项目名称: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防汛装备救灾物资储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1,390.00
最高限价(元):301,390
采购需求: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补充防汛装备救灾物资储备(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37号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凌海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D座
联系方式:0416-5089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37号5楼
联系方式:0416-6092888
邮箱地址:jzsxztbgs@
开户行:锦州银行为民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市圣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42525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6-6092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