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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彩色印刷膜2023-2025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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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彩色印刷膜2023-2025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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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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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彩色印刷膜【2023-2025】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彩色印刷膜【2023-2025】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20173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彩色印刷膜。
2.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本项目的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含税):56.46万元(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招标人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3. 最高投标限价和供货期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物料名称
单位
税率
最高投标限价
(元/千克)
中标人数量
供货期
1
1
彩色印刷膜A
小盒彩色印刷膜A
千克
13%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第二点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条盒彩色印刷膜A
2
彩色印刷膜B
小盒彩色印刷膜B
千克
13%
条盒彩色印刷膜B
3
彩色印刷膜C
小盒彩色印刷膜C
千克
13%
条盒彩色印刷膜C
备注: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超过货物单项不含税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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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4.2.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3. 投标人近 3 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关联关系信息,视为没有关联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关联关系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不到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关联关系。)
4.5.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将查询记录截图或下载并签名确认。②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以投标人出具的资格声明函为准,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6.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采购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8. 投标人须为塑料制品制造商,具备生产场地(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制造商声明函,生产场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显示单位名称的生产场地实景照片)。
4.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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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 8 月 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购买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① 购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5.4. 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备案的投标人相关信息的页(若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未记载注册资金及经营范围的情况下需要)。
5.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6. 登记方式:供应商登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网站左上方“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登录页面注册,审核通过后,将所有登记资料盖章扫描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通过审核的不得获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指引见“网站主页-平台服务-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6日09时00分 至 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8月16日09时30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 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采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人如采用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将被拒收。如快递过程造成的投标文件丢失或破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外包装需按照招标文件封面的格式粘贴标识。收件人:何工,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1房。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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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物资电子商务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01房
联 系 人:何工
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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