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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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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人民法院地面改造和西侧院墙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城区人民法院地面改造和西侧院墙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26078
项目名称:龙城区人民法院地面改造和西侧院墙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77,000.00
最高限价(元):777,000
采购需求:法院院内地面改造、西侧院墙修复、散水修复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 1B 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53号
联系方式: 0421-3886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306-12号
联系方式: 15142286456
邮箱地址: chaoyanghuateng@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燕都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13020209200085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宇
电 话: 1514228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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