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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竹溪县龙王河(中峰段)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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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十堰市竹溪县龙王河(中峰段)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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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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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竹溪县龙王河(中峰段)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项目十堰市竹溪县龙王河(中峰段)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项目(HBZH-202306SZ-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306SZ-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竹溪县龙王河(中峰段)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发展项目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以溪发改审批〔202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中峰镇
建设规模:1、生态修复工程:河道基底修复工程和生态系统建设工程; 2、环境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生活污水控制工程、生活垃圾污染控制工程;3、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生态土壤改良工程、优质种质资源繁育示范基地建设、其他配套工程。(以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量为准)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量为准。
标段划分:无
合同估算价:505.56万元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细则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的河道治理(水毁修复、河堤治理、河道景观等)或小流域治理等类似工程业绩,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通过审核备案、平台上显示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官方网站中标公示及网址链接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等证明资料以及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招投标信息截图、业绩竣工验收备案截图。(注: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时对上述网页进行查询,未提供完整官网查询网址信息或查询不到类似业绩项目公告公示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提请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4、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3)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标准员、劳务员、安全员、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其中安全员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拟投入所有人员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出具的职工缴费明细和税务机构(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且在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更换;5、投标人信誉要、财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所有人员的岗位信息必须一致,登记时间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2)根据十人社发[2018]87 号文件之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须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 A级守法诚信企业(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平台公示的带二维码的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投标方需对工程量清单仔细复核,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的地方需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本工程招标完成后,在施工过程中本工程清单以外需变更和增加的工程量,中标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得到甲方书面批复后方可施工。承包人擅自变更,超过和增加部分不予计量和计价,作为中标方对招标方的优惠或捐赠,还要恢复原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溪县中峰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二组
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观音阁路77号1幢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300
联系人:
吴骏
联系人:
敖明涛
电话:
0719-2860888
电话:
1507291709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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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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