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远安县桃花岛生态公园续建(湿地宣教中心、水博馆和北入口广场)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3-009
2、项目名称:远安县桃花岛生态公园续建(湿地宣教中心、水博馆和北入口广场)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00(万元)
5、最高限价:88.0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设计(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和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幕墙、消防、供配电、暖通、电气、照明及防雷、综合布线系统、室外工程及绿化景观工程、节能、绿色建筑;道路、水电管网、电气照明、园林绿化、景观、给排水、消防、化粪池、雨水、电缆沟、低压配电、门楼(房)、停车设施等;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所有各专业设计均需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满足预算和施工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设计周期35日历天(具体设计图纸提供时间按业主单位要求按时完成)。其中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图部门审查合格,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6.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单位为该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人员2022年11月-2023年1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
6.4拟派本项目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的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及相关人员2022年11月-2023年1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退休证和返聘合同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6、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
重要: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采购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栖凤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附1号
联系方式:1587258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0717-3813726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有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