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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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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金额:136 万元;
2、采购需求:采购 1 台沥青摊铺机(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 30 日内供货调试完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摊铺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同江市广安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摊铺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
3.1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6 月 21 日至 2023 年 06 月 28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6 日 13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6 日 13 时 30 分
七、其他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4,000.00 元;
2 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本项目执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19)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1840-8518
邮 箱:zqsd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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