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或水电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6、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7、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