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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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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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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3-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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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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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370910-05 项目名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64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64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线上(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前附表。(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予受理;⑦投标时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前附表第14点—“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二十四条规定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本级)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智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058212 质疑联系人:陈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569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1、0571-81061804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4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1-电子-磋商文件(2023年“十链百场万企”系列省级对接活动-0910-05)定稿.doc672.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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