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说明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全资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ZXYH-5标段专项养护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ZXYH-5标项目(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范围)2022年综合标(路基、路面、桥梁、交安工程)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进行遴选。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工程概况
我公司于2021年中标湖北交投ZXYH-5标养护工程(2021-2023年)。实施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613.745km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等所有的专项养护工作,实施地点为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各条高速,具体如下:
序号
运营公司
所属片区
管辖路段
管辖里程(km)
1
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武汉片区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段(含沪渝高速武汉南至豹澥互通、武汉西至永安互通),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大随至汉十段、孝感南段、仙桃段、洪湖段、咸宁西段、嘉鱼长江大桥以及麻竹高速公路大悟段
613.745
2.2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为ZXYH-5标段2022年综合标(路基、路面、桥涵、交安)劳务合作及设备租赁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本次遴选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各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专项养护服务期设置为1+1年(24个月),首年工期暂定为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4日。后续1年续签方式为遴选人年度信用评价考核(遴选人公示公告为准)B级(良好)及以上。若中选人不愿续签下一年度施工合同,应该在合同结束前2个月书面告知遴选人,施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12个月。本次遴选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遴选人一旦发现中选单位在进场后出现转包、分包及劳务纠纷的,视情节严重解除合同。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申请人必须为遴选人准入资源库内的协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遴选仅接受联合体申请,由劳务合作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组成,劳务合作单位需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劳务合作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法人不得为同一人,联合体成员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同时进行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同一申请人最多可以同时对3个合同包提出申请,但仅允许中选1个合同包;申请人同时在多个合同包取得第一中选候选人资格的,由遴选人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各合同包报价合计最低的原则)确定申请人中选的合同包,若申请人拒绝的,其全部申请将被否决。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5.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5.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5.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5)上一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D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6)近三年度被列入建设集团或遴选人Z级资源库且在处罚期内的协作单位。
3.6申请人如中选,遴选人将依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对中选人进行考核,遴选人将从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每季度对中选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信用评价挂钩。
3.6.1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优秀协作单位(AA,核心协作单位),在遴选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中选概率。
3.6.2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中选人,将被遴选人列为较差协作单位(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遴选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6.3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并纳入黑名单(Z级),三年内不得在遴选人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项目的;
(3)故意停工、拖延工期,或因队伍原因进度长期滞后无进展,或不服从现场管理,殴打管理人员,围攻、威胁项目部的;
(4)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的;
(5)发生恶意欠款(如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6)恶意终止合同、中途退出或转款潜逃的;
(7)以缠访、闹访、围堵及恶意诉讼等手段表达诉求,影响遴选人及其子(分)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建设集团或遴选人正当利益的;
(8)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建设集团或遴选人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9)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10)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11)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12)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13)利用农民工工资套取工程款的;
(14)与农民工签署的合同信息不真实,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
(15)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16)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遴选人及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6.4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中选人,遴选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中选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遴选人有权不予退还。
4.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9时至2022年7月27日17时,持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到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办公楼3层)报名获取遴选文件;也可将意向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3)及项目部(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单(附件4)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jlqhtglb@报名获取遴选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9日10时00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一楼遴选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遴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遴选预备会,申请人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遴选人。如申请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遴选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申请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遴选人均不负责。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
6.评审办法
本次遴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8.联系方式
遴选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430077
报名联系人:余先生/蔡女士
电话:16608661219/15897886410
项目部: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武汉养护片区
项目部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道武汉南收费站
武汉片区联系人:关先生/徐先生
电话:15927155016/18986600077
附件.docx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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