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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清风岭段)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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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清风岭段)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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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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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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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52兴山县界牌垭至温家垭段公路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风岭段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清风岭。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清风岭双家湾,终点位于水洞子九莲塘,路线全长约1.162km,路基宽度20米(2.5米+15米+2.5米),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公路等级: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
2.3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月1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绿化、交安、沿线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路桥专业)(上传职称证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拟派本项目安全生产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3.8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提供2022年1月-2022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2)至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期满的除外,投标人2020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并将查询记录彩色截图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5日上午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2022年6月1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网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
本次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0号
联系人:彭家豪
电话:13617179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东辰壹号峰景2号楼2楼
联系人:施清波
电话:13872481112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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