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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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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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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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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XHCS-2023041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人预收购西峡恐龙遗迹园旅游有限公司、方城县七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太公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个公司,拟选资产评估服务单位1家,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资产评估服务,针对三个公司分别并出具成果报告,已达到采购人收购目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依据各省政策提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不满1个自然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不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法人/负责人本人参加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不是法人/负责人本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
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总公司不得与授权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第一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业务二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HCS-20230411-2
2、项目名称: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服务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元
5、服务内容:采购人预收购西峡恐龙遗迹园旅游有限公司、方城县七顶山旅游开发有限公
司、河南太公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三个公司,拟选资产评估服务单位1家,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资产评估服务,针对三个公司分别并出具成果报告,已达到采购人收购目的。
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7、服务期:3个月
8、服务标准:出具的成果报告符合国家技术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依据各省政策提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登记)的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不满1个自然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不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法人/负责人本人参加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人不是法人/负责人本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
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总公司不得与授权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业务二部)。
3.方式:现场报名
3.1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证件材料,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并装订成册)。
3.2符合投标报名要求的投标报名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开标后,仍将由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报名时登记资料应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
4.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第一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369号南阳金融中心9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7-88886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滨河路西侧中信国安城南院20号楼1单元7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559888
发布人: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3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文旅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鼎盛大道369号南阳金融中心9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503770670
电子邮件:15503770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7-60559888
电子邮件:nyxi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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