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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2023年度PE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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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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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照明工程通用材料年度采购已由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2023年度照明工程通用材料年度采购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常州市
2.2交货地点: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河海西路仓库或项目安装现场(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
2.3合同期限:供货期一年,招标人视供货情况可在一年期满后予以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2023年度PE管采购,清单范围内材料供货,并运抵招标方指定仓库、装卸、检测(含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所有检测费用)、验收、移交、质保期及供方应交纳的各项税款(关税、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等全部费用。
2.5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序号
标段名称
控制单价
(元)
备注
1
{本项目
5元/公斤
控制单价为综合加工费单价,不含材料费。包括材料加工制作、供货,并运抵招标方指定仓库、装卸、检测(含委托第三方完成的所有检测费用)、验收、移交、质保期及供方应交纳的各项税款(关税、增值税及其它税费)等全部费用,同时考虑一定的让利幅度。
注: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招标,按最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材料、市场行情变动等影响因素,一经招标确认,后续固定综合单价不做改变。
单价结算计算公式:(A+B)×C(单位:元/KG)
A=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通知日的当日卓创资讯(
B=中标综合费用单价
C=结算重量(公斤)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申报一名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招标人: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常州诚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6号地址:新北区府翰苑1栋419室
联系人:柳工联系人:金工
电话:0519-85119561电话:0519-85195517-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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