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陈庄连接线剩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陈庄连接线剩余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以冀发改基础[2011]66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投资[2011]1373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陈庄连接线剩余工程
(2)建设地点: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陈庄连接线
(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西阜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陈庄连接线剩余工程建设,本项目
为旧路改建,起止桩号为K91+100-K96+533.27,全长5.433km,路基宽度为10m。包含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 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4)工期:150日历天。
(5)最高限价:5556.242039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8 09:00:00至2023-05-08 17:00:00,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须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
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企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灵寿县北环西路4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2号金源商务广场A座11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电话: | 0311-82968311 | 电话: | 0311-87055549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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