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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远安县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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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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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s5e7f2fef{Font:12pt宋体;border:0px;border-top-color:transparent;border-top-style:solid;border-top-width:1px;border-left-color:transparent;border-left-style:solid;border-left-width:1px;border-right-color:transparent;border-right-style:solid;border-right-width:1px;border-bottom-color:transparent;border-bottom-style:solid;border-bottom-width:1px;text-align:left;vertical-align:top;height:1.15em;word-wrap:break-word;
【项目概况】湖北鑫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拟就“远安县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AZ1066-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5-2023-00390
3、项目名称:远安县公示地价体系成果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金额:人民币5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1)、完成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包含远安县城区规划区内的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以及修正体系编制等内容;(2)、完成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包含远安县各乡镇集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以及修正体系编制等内容;(3)、完成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更新,主要包含远安县辖区范围内国有农用地的土地定级、基准地价评估以及修正体系编制等内容。(4)、远安县标定地价体系更新;(5)、公示地价的系统备案录入;(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省厅文件规定时间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土地评估机构登记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5月30日上午08时30分止(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湖北鑫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B栋20楼2001)领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请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B栋20楼2019。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及地点准时参加磋商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远安县政府门户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联 系 人:杜天喜
联系电话:1890860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兴发广场B座2001
联 系 人:邹诗文
联系电话:0717-6356380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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